冠军侯?
我什么时候有这样一个封号?
这些天,李元生一直在外面打仗,并不知道李二嘉封自己的事情。
“侯爷,陛下找你找得好辛苦啊,听说已经连续三天,水米未进了。”
三天?
李元生又愣了一下。
“今日是几月几日?”
“九月初三。”
“啊!”
李元生倒吸了一口凉气。
自己斩杀颉利可汗那天,应该是八月三十日,今天是九月初三,这么说来,自己在渭水河畔的草丛内,一连睡了三天三夜?
怪不得这么饿。
“那你带我去见陛下吧。”
李元生开口说道。
包永贞听了,忙道,
“快,来人来,给冠军侯沐浴更衣……”
“不必了!”
包永贞的话尚未说完,便被李元生出口打断。
“我身上的衣服和伤疤,都是我为大唐浴血奋战所留下,难道还见不得人吗?”
包永贞恍然大悟。
李元生这是要向皇帝陛下邀功啊。
不过,他确实是立了大功。
天大的功!
“那好,我这就带你去见陛下。”
李二正在发疯般的寻找李元生,若是自己能将李元生带到御前,想必少不了封赏。
“包大人,我与突厥奋战之时,衣裳全烂了,因此没有带钱在身上,又昏睡了三天,实在太饿,一进城便在酒楼中大吃了一顿,却还没有付钱呢,还得麻烦大人帮我代为支付一下,待陛下的赏赐下来,我再还给大人。”
李元生将目光望向一旁的酒楼掌柜。
掌柜早已惊呆。
“你……你真是冠军侯李元生?”
这些天,李元生的事迹传遍了长安城。
率三百铁骑,千里征战,杀得突厥胆战心惊。
渭水一战,更是一举击杀颉利可汗,为大唐奠定了胜局。
若是没有李元生的横空出世,一旦突厥兵杀进长安城,后果将不堪设想。
李元生,对整个长安城的百姓,皆有活命之恩。
曾经的纨绔,曾经的败家,在如此泼天般大的功劳面前,都变得不值一提。
甚至可以说,那只是一些有趣的往事。
现在,长安第一败家子,已经成为人们崇拜的偶像。
长安城中,不知有多少少年,都在暗暗发誓。
有朝一日,我也要做长安第一败家子!
这个理想,他们都可以大声的说出来。
家长听到了,不仅不驳斥,反而夸赞。
“我儿好样的,将来也要成为长安第一败家子那般人物。”
……
掌柜死死盯着李元生,突然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恩人啊,大恩人啊!”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顿时弄得李元生有点手足无措了。
这是唱的哪一出戏呢?
包永贞在一旁插言。
“长安城百万百姓,皆赖冠军侯活命之恩。”
李元生这才恍然大悟。
“不管怎么说,吃饭付钱,天经地义。”
李元生又交待了一句。
包永贞听了,暗暗点头。
如今的李元生,果然性情大变,仿佛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一般。
以前的李元生,仗着自己的身份权势,可没少做过吃霸王餐的事情。
现在竟然都知道要主动付钱了。
包永贞连忙从怀中抱出五两银子,交到掌柜手上。
“恩人,我怎么能收你的银子,刚才是我糊涂了,我有眼不识泰山啊。”
酒楼掌柜感到悔恨无比。
“一码归一码,吃饭就该付钱,你拿着钱先走吧,我还要入宫去参进陛下呢。”
掌柜这才无奈地收下银子。
李元生从衙门中走出来。
却见街道上,已经站满了百姓。
刚才这片刻的功夫,也不知是哪名衙役,将李元生出现的消息,传了出去。
消息便像长了翅膀一般,飞快的向外传播。
待到李元生出来之时,便看到了一张张纯朴的脸。
那是大唐的百姓。
那是长安的百姓。
“谢冠军侯活命之恩。”
“谢冠军侯活命之恩。”
……
长安街上,无数的百姓跪拜在地。
……
街旁的一间楼上,一名女子正在窗前,望着被长安百姓簇拥的李元生。
李元生一身衣裳,早已烂得不能再烂。
千疮百孔
一块块的肌肉皆暴露在外。
而那些肌肉,一道道的伤疤隐约可见。
那是他曾经浴血奋战的军功。
房间中,女子喃喃开口。
“我的丈夫,竟是如此英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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