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天大亮了。
格林穿上了他以前过生日的时候,大哥送给他的那一副皮甲,皮鞋。虽然不太合身,但可也比那臃肿的法师跑好多了。
站起来蹦一蹦,一切都挺好,完全不影响动作。吃过了早餐后,格林离开餐厅,准备出发。
从房间里拿出来一个小包裹,里面有食物、火石、水囊,还有一把匕首。
……
格林,罗德等十名士兵,还有五只狼。
离领地越来越远了,草木逐渐茂盛,格林背好背包,罗德的那队民兵,也全部都将剑拿在了手上,一头的扎进了山林。
迷雾森林的另一边是昆莱山,山势虽然不是很高,但密林丛生,野兽众多。
凶手大多在林木深处,罗伯特岭的猎户也只是在森林的边缘打猎。危险并不大,这也是罗伯特领肉食的主要来源之一。
格林一行人,艰难的在林间穿行着,不时的拿着砍刀。清理着恒生的枝丫和碍事的藤蔓。
格林眼睛滴溜溜的四处扫视,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毕竟,这里可是真正的丛林。里面更隐藏着可怕的魔兽,还有细小的毒虫。
厚实的落叶将整个灌木和乔木,错杂分布,将林带间隙铺垫的密密实实。踩在枯枝败叶上,咯吱声间或夹杂着一声脆响。
那是树枝被踩折发出的声音,偶尔旁边传来一声细细苏苏声,那是野兔或者斑鸠在灌木中穿行,格林的灵觉,此时显得格外灵敏,甚至连树木的呼吸声,也毫无保留地通过空气和大地,传入了他的感知中。
前进了大概有十里地,头顶的阳光已经投射不进来了,丛林里充满了幽暗诡秘的折射光斑。
格林等人喘着粗气,磕磕绊绊的前行着,眼睛不时闪动这精光。
格林猛地停住了,眼睛盯着右前方,心里一阵紧张。在感知中,在20米外有个隐隐约约的树木在动。
格林紧了紧手中的魔法棒,湾下身体,轻轻地向左侧移动,落脚轻微,不敢发出任何声响,缓缓向那团树木靠近。
大概有十米远了,借着树木间的缝隙,格林看清了。
灰色的毛皮在丛林中很不显眼,壮硕的身躯,头顶两根螺旋状扭曲的羊角,斜指向前方,正警惕的吃着着灌木上的嫩叶。
是一个食草的走兽——角羊。
角羊是一种食草动物,肉质鲜美,皮毛柔软,是猎户打猎的最佳猎物。只要注意躲开他的尖角,它就是最容易捕获的猎物,不过,他在山林里穿行的很快,如果一意逃跑,即使多名猎人围猎也不见得能有收获。
格林让罗德的民兵全部散开,逐渐向他之角羊包围而去。并且,还把那几只小狼放开,向着猎物逐渐前行去。
可能,几只小狼还是第一次捕猎,还没潜行到跟前,惊动了那只角羊。幸好,格林之前已经让民兵将猎物包围,才没有让这只角羊逃跑。一枚民兵一剑,便将这只角羊放到。
血光迸溅,角羊一声嘶鸣,应声倒地。
格林总算放下了心,迈着得意洋洋的步伐,凑到近前察看了第一个猎物。
在之后的一个小时里,又收获了几只野兔,一直角羊,还有一只野鹿。
游荡了半天,在即将快要走到,迷雾森林的外围的时候,格林遇到了一个真正的挑战,一头野狼。
之前,格林他们走过的那片森林,因为靠近罗伯特领,每年都会定时的清理,所以只有一些食草动物,连一些大型的野兽都没有,那就更不要说魔兽了。
野狼是突然闯入视野的,大概是闻到了人类的气息,一声急促的短嚎,动作迅疾而有力,随着几个登踏的跳跃,借着林木的掩护快速向着格林他们靠近。
格林轻声呼喊了几声,给自己壮胆。便开始了他的念咒时间——【油腻术】,那只野狼变在树枝间,一下子滑倒了。
罗德等人便称此机会,一点也没有给野狼的反应时间,变乱剑就将也能杀死了。
格林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从树后走出,看着狼尸满意的点了点头。
“少爷,我们今天就到这里吧,刚才这只野狼吼的一声。我们要赶紧出森林呀!”罗德说。
格林想了想,看着士兵身上的猎物,那我们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格林一些人便向回走,没走多久,便就听见了后面狼的嚎叫。
格林听见后,“我们加快速度吧!万一狼群追上来就危险了”
在太阳落山之前,一群人带着自己的猎物,终于走出了森林。
格林指挥的士兵,树藤扎了一个简单的网兜,把几只野兔撞在了里面,摇曳着踏上了归途。
刚到了庄园门口,早有眼尖的仆人向杰拉斯报了信。玛雅夫人已经等在了城堡门口。
格林也不客气,他只要了两只角羊,和2只野兔。将其他的猎物,让那些民兵全部自己都分了。
日已西斜,在城堡的门口,玛雅夫人便宜等了好久。
“你一个人去森林,多危险呀!”
“母亲,我还带了一队民兵呢,也许是去了森林边缘一趟。并没有进入到森林外围。”
“那你以后小心点。去森林的时候,带上足够多的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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