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朝的长公主李婉,正在魔影森林当中的急急的亡命。
合抱粗的树木向她的身后倒去。被啸月霜狼撕裂的白色披风,如尾羽般在其身后飘荡。她一身的血污和汗渍,左臂三条深且长的露骨的伤口正滴着血。
头上一轮像她脸色一样惨白的圆月,有气无力地俯看着魔影森林。一阵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在李婉听来有如魔怪轻语。枝条晃动,投在地上的影子,如魔影狂舞。不时响起的不知名鸟儿的每一声哀鸣,都让她惊悚不已,不寒而栗。长期的逃亡,担惊受怕,早已让她成了惊弓之鸟。
她在一条小溪边停下脚步。她精疲力竭,饥渴难耐。她转过身确认追兵已经被她甩开之后,伏下身子,用双手捧起溪水,不管不顾的将自己灌饱。又小心地将伤口冲洗干净,撕下右袖,仔细包扎起来。据说啸月霜狼的巨爪,含有剧毒。虽然她的凤凰体质,迥异于常人,但还是小心为妙。她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护卫,又与母后和妹妹走散,她们生死不明。现在她真的是孤家寡人,决然一身。再也容不得半点的疏忽和闪失。
森林里下起了浓雾。下起的浓雾,莫名的让她萌生了一种永违的安全感。也许是浓浓的暖暖的包裹着她的浓雾,产生了让她置身于燕瘦湖行宫的错觉。那时她的父皇还在。现如今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那些乱臣贼子们,不过是匍匐在他们脚下的奴才。那时的她是一个无忧公主。暖暖的朦胧的大雾,让她恍惚回到了过去。无意中触碰到了十族剑鞘,那冰冷的感觉才将她拉回了现实。瞬间让她有了隔世之感。
握着十族剑,她喃喃自语:“十族,你什么时候才能醒来啊?”一股决绝,坚毅,狠戾之色浮上她绝美的脸庞。她再次确认,已经甩掉了追杀她的一品堂爪牙,才找了一个隐蔽的所在沉沉的睡去。
李婉在睡梦中,被一个人抱起。惊醒的李婉,在浓雾中看到一张柔和的长脸,长着一个醒目的英挺的鼻子。李婉奋力的挣扎,可是全身绵软无力。她绝望的发现自己,终究还是中了霜狼之毒。她告诫自己要镇定,可是语调带着难掩的惊惶问道:“你是谁,要把我带到哪去?”
那个长着英挺鼻子的男人,语调柔和:“一个好心人,要把你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没有人可以独自一个人,在魔影森林当中过夜。尤其是一个受了伤的女人。”那个男人显然注意到了,李婉左臂的绷带。
听了男人的话,李婉稍觉安心。这个男人似乎并无恶意,至少不是一品堂的人。她的语调也稍稍平复:“你要把我带到你家里去吗?”
那个男人轻轻的摇了摇头:“虽然我住在那里,但是我永远不会把它当做家。”。语调中带着一丝令人不易察觉的伤感,接着说道:“可是我又不得不,每天回到那里。但是你放心,对于你,那是一个安全而舒适的所在。”
李婉为了不让自己再次睡去,努力地说话:“你至少还有一个住的地方。而我每一天都在亡命。”说完这句话,李婉不禁悲从中来。眼中泛起了泪花。想大哭一场。无论多么的坚强,李婉仍然是一个女人,一个在父皇,在整个帝国宠溺下长大的女人。
那个男人很是体贴,看到李婉这个样子:“如果哭能让你好受一些的话,你就哭出来吧。到了那里,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没有人可以在我的地盘伤害你。”
李婉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急忙说:“不不不,我没事。谢谢你,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李婉尽管想拼命的振作起来,但是长时间的逃亡厮杀,又加之中了霜狼之毒,终于还是没有抵住,那大山一样压来的疲惫感,在那个男人的臂弯中沉沉的睡去。
几乎在李婉睡着的同时,三个鬼魅般的身影,在他们身后三丈远的地方闪现。
三人训练有素,配合默契。只是点了一下头,三柄飞刀,带着尖啸,分袭那个男人左中右三路。左边的年轻红袍客,剑尖稍稍下指。而右边蓄着短须的中年人,枪尖稍稍上扬。以防飞刀落空。
那个男人的所有退路已被封死,似乎在劫难逃。
就在飞刀即将触及那个男人的霎那,那个男人的披风,就像蓄满了风的帆一样,鼓胀而起。三柄分刀被弹出丈远,射入一棵大树。刀柄犹兀自颤个不停。
那个男人迅捷的转身,双臂稍一用力,李婉就像一羽羽毛一样,向上飘起。紧接着凭空消失,不见踪影。
三个偷袭者,目瞪口呆,瞠目结舌。愣在了一处,这是他们出道以来所仅见。
那个男人对他们怒目而视。好像是咬了咬牙,一道绿芒闪过。一支绿色的手掌,捧着一颗鲜活的跳动的心脏,飘于那个掷飞刀者的面前。
那个男人咬牙切齿的:“你的心是黑的。”
站在中间的偷袭者,感到了一阵剧痛。低头,发现自己的胸口,有一个血洞,正汩汩地冒着血。偷袭者笔直的倒下,以脸处地。
剩下的两人同时发动。右边的一人举盾挺枪,双足发力,向前冲刺。左边的一人,掷剑倒纵。
那个男人平移半尺,避开飞剑,向前飞纵。闪过了枪刺盾撞,在与持盾者擦肩的瞬间,绿芒一闪,大地向持盾者脸部撞来。无头尸体,喷着血泉,向前跑了两丈,撞在一棵大树之上,仰身而倒。
这一切都清晰的映入那个逃兵的眼帘。那个逃兵吓得魂不附体,施展灵驹过隙身法,用尽平生所能,左突右窜。
那个男人竟然两次扑空。这让他大感觉意外。他寂寞得太久太久。就这样一个简单的猫捉老鼠游戏,让他乐此不疲,兴趣盎然。
两人就像电光石火般,在林间飞纵穿梭。那个男人潇洒惬意,而那个老鼠,却叫苦不迭,抱头鼠蹿。
那个男人终于尽了兴,缓缓的举起右手,想要结束这场游戏。不料那个老鼠,一个长纵,却落在了杀伤半径之外。
那个男人非但没有气极败坏,反而哈哈大笑。对他的猎物喊道:“今天本尊高兴,就饶了你一命。聪明人应该活得久一点。”
就在那只老鼠蒙大赦,以为自己终于逃出生天,刚要庆幸的时候,一双大手,抓住他的脚踝,将他高高的倒提了起来,砸向地面。
冯楠万念俱灰,绝望地闭上了眼睛。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这个不可一世的黄金武士,自诩为天下无双的白驹过隙身法,在那个恶魔面前是那么的不值一提。在那个恶魔面前,自己不过是个任人踩踏的蝼蚁。
就在他以为自己将被摔得脑浆迸裂的时候,暴喝响起“慢!绿妖!”
随着一声几乎可以震碎人耳膜的嘶吼,冯楠被那双巨手抡起,远远的抛出。冯楠以双手处地,向前十几个前滚翻,御掉巨力。发足狂奔,消失在魔影森林当中。留下一个绿色巨人和那个魔鬼怒目相视。
那个肩背之上长着,牛角粗长刺的绿色巨人首先开口“:你如果再敢叫我绿妖,我就砸烂你那漂亮的鼻子。什么时候,魔天子的四天王之一的龙牧,成了人类的朋友?”语带讥讽。
那个叫做龙牧的男子也毫不示弱:“如果你再称呼天子的时候,带上魔字,我就把身上的刺一根根的拔掉。我和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朋友。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你又是谁?”看着绿巨人身上的长刺,龙牧可以猜个大概,只是不太确定。
“我叫博日,专程为你而来,所以知道你的名字。我的回答满意吗?”博日语带激愤。
“原来是精灵皇阁下,久仰。刚才多有冒犯,还请海涵。专程为在下而来,不知所为何事?”龙牧不卑不亢,只是非常奇怪博日为何轻装简从来找他。
“希望阁下,不要偷偷与我的下属联系。更不要煽动仇恨,妄图挑起战争。”博日一字一顿,静观龙牧作何反应。
龙牧暗骂,竖子不足以谋。责怪自己的盟友行事为何如此的不加小心。竟然被这个暴君发现。看来博日是兴师问罪来的。但是龙牧满不在乎:“可是就在刚刚,是我救下了一个人类。而阁下却想将人类置于死地。”龙牧带着挑衅的神色,看着博日。
“精灵永远不会忘记五千年前,人类用铁与火,对精灵所犯下的罪行。但是我们也不会为了几千前的陈年旧事,去报负人类。这是我们精灵的最后领地,任何侵犯我们的人,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我们不想要战争。我希望阁下适可而止。如果阁下希望我们今后还有和平会面,机会的话。”说到最后,博日加强了语气。
龙牧笑了笑:“恐怕只有阁下这么认为吧。据在下所知,精灵族的长老会,可是个个摩拳擦掌,要大干一场。”
博日轻哼了一声:“不过是一群,没有见过血与火的孩子的鼓噪罢了。他们总会长大。只要有我在,精灵族就不会卷入战争。我希望阁下自重,我不希望再在精灵族的领地,看到阁下的身影。如果不幸看到,与阁下所属阵营的战争,将先于人类的战争。”
两人话不投机,不欢而散。
在走之前,龙牧撂下一句:“你一定会后悔的。”
然后留下愤怒地喘着粗气的博日,飘然远逝。
李婉在一张温暖而舒适的床上醒来。她惬意地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坐起。蓦然发现自己光着身子。她慌忙的摸向自己的颈部,脖子上的糸凤索还在。这让她稍觉安心。她发现自己左臂的伤口已经奇迹般的痊愈。最后在床边的一个古色古香的柜几上,找到了枕在一套女装之上的十族宝剑。
那套女装想是这里的主人为她准备的。她穿上衣服,踱步到窗前。一整块玻璃做成的落地窗外,一片鸟语花香,春意盎然。眼前的景色,让她错谔不已。怎么会这样?她分明记得,现在仲夏季节。眼前怎么会是春天?难道她睡了半年之久?就在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这里的主人,轻轻的敲门而入。
今天的龙牧要比在魔影森林,雾色当中的更显潇洒俊逸。脸上总是挂着一丝让女人心疼的淡淡忧伤。
李婉急忙看自己的恩人施礼问好:“大恩不言谢,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龙牧还礼:”您太客气,不过举手之劳。在下龙牧。”
”兄台是个侠士?“李婉满怀期待地问。
龙牧摇了摇头:”在下只是一个牧人。“
李婉微觉失望。李婉心中有太多疑团待解:”我睡了多长时间?是不是很久?“
”不长,用外边的时间算,睡了三天三夜。”
什么里边外边的,李婉被弄得有些糊涂:”怎么可能?“用手指了指窗外。
“这很简单,只是因为我喜欢春天。“龙牧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自负的神色。
”你是怎么做到的?“李婉伸出左臂。李婉左臂的伤口,不仅已经痊愈,并且没有留下一点疤痕。
龙牧想了想:”你中了毒,可是我又不会解毒。所以我给你喝了一点龙血。”
”可是可是,龙在早灭绝了呀?难道这里是神域?“李婉瞪大眼睛,盯着龙牧。
龙牧被她的表情,弄得哈哈大笑:”虽然这里不是什么神域,但是在我的世界里龙却多的是。“说着手一挥,阳光明媚的春日,瞬间变成了阴霾笼罩的黑夜。随着他的一声呼哨,几百只,张着像乌云一样,可以遮蔽天日的巨大翅膀的魔龙,自远即近。在窗外的天空中盘旋追逐嬉戏打闹。不时喷出炽烈的龙熖,映红整个天空。每发出一声龙啸,都几乎震碎人的耳膜。李婉不由得捂住自己的耳朵。
龙牧见状,打了声呼哨,几百条魔龙,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手再一挥,窗外又恢复了春和景明的模样。
李婉好久才从震撼中舒缓过来。难怪他自称牧人。他原来放牧的是魔龙。
惊得目瞪口呆的李婉,用有些发颤的手,指着龙牧:”你是神?龙牧?“李婉做梦也没有想到,传说中,魔天子的四大天王之一的龙牧,会与她面对面坐在一起。更没有想到,会是如此俊逸潇洒。并且有恩于她。在她的印象中,龙牧应该是凶神恶煞,青面獠牙的模样。
李牧缓缓地点了点头:”一个微末小神。不好意思主,这些小东西,有些吵闹,希望没有惊到你。介绍介绍你自己。还有你那些厉害的仇家。还有那柄总是发出古怪声音的宝剑。“
听到这里李婉不禁喜出望外。这是多年来听到的,少有的好消息。她的十族宝剑,终于觉醒了。
”我是凤凰朝的长公主。我叫李婉。“她语带伤感。
”那个俊颅皇的女儿?”龙牧虽然深居简出,但也绝不是孤陋寡闻之闻。关于那个俊颅皇的传说,还是有所耳闻的。好俊的一颗头颅,谁来夺取他呢?这就是那个凤凰朝末代皇帝,俊颅皇称号的由来。
李婉沉重地点点头,接着说道:”十六年,那些叛臣贼子发动了叛乱,他们杀害了父皇。从此我和母后妹妹,一直在逃亡。就在不久前,我们的一个仆人,为了一万金龙,背叛了我们。我失去了所有的护卫,和母后妹妹走散。她们生死不明。“
龙牧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她:”一切会好起来的。追杀你的人,是孔雀朝的爪牙?“
“你见过他们?”
龙牧得意地笑了一下:“不仅见过,还让我杀了两个。一个用飞刀偷袭我,被我捏碎了他的黑心。”李婉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心想,他是魔天的四大天王之一,总有办法做到吧。
“还有一个使一杆长枪,不知死活,想要和我拼命,被我摘掉了脑袋。只有一个,轻功还算不赖,我放了他一条生路。”龙牧轻描淡写。
李婉牙根紧咬:“真可惜,我睡着了。使飞刀的是一个白银武士。使枪的功夫最差,是个青铜。轻功好的如果我没有猜错,是个新晋的黄金武士。他欠着我一笔血债,我的好几个忠诚护卫,都死在他的手下。我抓到他,一定要将他乱刃分尸。”听过了十族觉醒的消息,让李婉生出了很多的豪气。她自剑鞘,抽出十族。瞬间整个房间盈满了凛冽的剑气。
才见多识广的龙牧也不禁赞叹:“真是一把好剑。你睡了三天三夜,他哀鸣了两天两夜。直到我把他放在你的身旁,他才停止了哀鸣。”
李婉轻抚着剑身:“你真的这么良心?终于盼到你醒了。”她转向龙牧:“他叫十族,相传铸造于黄帝纪元。已经有十几万年的历史,关于他有一个掌故。李婉娓娓道来:
明之初,太子早殁。
皇太孙允文仁懦。
帝深以为忧。
帝得剑,吴越故地,
名之慑臣,赐允文。
是时蓝玉案发,
帝令允文,执慑臣,亲诛一万三千八百余口。
又胡惟庸案发,
允文执慑臣,亲诛三万五千七百三十六口。
自此允文一是三摩挲慑臣。
帝见大慰。
帝将终,语允文,
汝执慑臣于内,汝众叔父枕戈待旦于外,
外姓必不敢反,朱家天下安矣。
吾叔父反,以何镇之?
帝一时语塞,继而现惊怖貌,吐血崩殂。
帝薨未及三月,皇叔被诛者三。
燕王幽州反,兵锋抵帝都。
允文知不能胜,掷慑臣,学太祖,着僧装,焚宫阙走遁。
燕王入帝都,拾慑臣,亲诛方孝孺十族。
更剑名十族。
燕王即三世位,
以天朝人口之众,天下之大,
除阉人,竟无可信赖者。
诚可悲也。
自燕王即三世位,
有明一代,无不以阉人为爪牙耳目
监听监视,罗织罪名,残害世人。
无不以,十族之剑,
威慑恐吓天下。
朝野人人自危,恐无故得罪,
诛十族之祸临于已。
帝位至十六世,闯贼犯京师,
驰援劲旅旦暮将至,
阉逆通寇,城门洞开,虽有十族无能震慑之。
帝刎煤山,身死国灭,为天下笑。
十族,耻辱万恶之器,非宽仁宏毅雄主莫能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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