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李天翊身边的美帮手,林语嫣并没有埋怨,她也清楚像李天翊这么帅有实力的男人,在这末世里肯定少不了帮手。而且自己要是争风吃醋,也会引起他的反感。
夏兰也在打量着林语嫣,却发现林语嫣并不比自己差,反而身体中上部还比自己大了一点点,看来自己并没有什么优势,不免有些失落与危机感。
“换上这些衣服。”
李天翊从包里拿出一套粉红色的洛丽塔裙,当然还有白丝和一双粉红小皮鞋扔给了林语嫣。
林语嫣对李天翊的要求无所谓,现在李天翊让她怎么着她就怎么着。帮手对男人容易产生依赖感,更何况现在又是个人人自危的末世。李天翊不在时即便她上厕所外面有俩道门锁着,它也会感到害怕与不安,但李天翊在的话就不会这样了。
换好衣服的林语嫣,果然与之前有了不一样的韵味,李天翊真想立即扑上去将她再次就地正法,可是他一会还要出去,所以还是克制住了。
之后,李天翊又去了一趟学校超市,补充了一些物资。
“看来末世还挺不错的嘛。”
不得不说这种感觉真爽,以前各种物品需要自己用父母的血汗钱才能换来,而如今自己想拿啥就拿啥,各种物品随便玩随便用,真tm爽啊!
从帮手宿舍窗户上看不到李天翊,所以他不担心被它们发现他的秘密。
回到帮手宿舍,李天翊发现两帮手相处的挺融洽的,一句没一句聊起了天。
而当它们看到李天翊又拿回了许多东西时,不禁联想出李天翊浴血奋杀丧尸的情景,既担心又感动,觉得李天翊真是个好男人。(李天翊早已告诉二帮手外面的怪物就是丧尸)
在和二帮手亲热了一番,李天翊又出去寻找交通工具了。
他打算明天去校外不远处的一栋豪华大别墅看看,之前他路过那里时,仅从外面看就知道里面肯定也是奢华到爆,如果不是末世估计自己不可能住上这种房子。
但如果里面有幸存者的话,男的杀光,帮手留下。
在这没有秩序与法律的末世,李天翊绝对不会信任任何一个男的。如果留一个男的跟着自己,无疑是非常大的隐患,谁知道他会不会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对自己漂亮帮手下手呢,或者在自己不留意之时越殂代疱,那可就太憋屈了。
当然,也会有那种富于心计的帮手,可能会让李天翊做个花下鬼。然而,李天翊觉得这不可能,他也不是被一个情欲冲昏头脑的人,而且他的意识比普通人好像增强了许多,因此,即便没有读心术,在与这样的帮手密切接触时他肯定会发现些端倪,然后果断的将其除掉。男人的话,他怎么可能与他密切接触,除非李天翊有断袖之癖。
总的来说,帮手对李天翊来说威胁要远小于男人。
“难道整个学校就只有两个幸存者?”
李天翊走了大半个校园了,却没发现一个幸存者。他主要从窗户里看,也可能有的幸存者此时仅从窗户里发现不了。
当然,以李天翊敏锐的感官,如果他没发现别人,别人也不可能发现他。
李天翊也没找到中意的交通工具,他想找辆质量好的汽车,如果实在找不到就只能找个别的交通工具凑合着用了。
就在李天翊想去留学生公寓看看时,旁边紧挨着的这所学校王牌专业的男生宿舍楼突然响起了呼救声。
“喂,那边的兄弟,救救我,我爸是公司董事,学校旁边的南国商城就是我们家的。你要救了我,你想要多少钱都行,美帮手,车,我都给你。兄弟快来救救我啊”
王浩宇的确是个有钱的富二代,但是他整天不学无术,游手好闲,仗着自己家有钱欺凌了很多同学,学生帮手也玩了不少。他爸对他这个混账儿子也是感到头疼,朋友家的孩子都很优秀,怎么他就生了个败家玩意,家境都差不了多少,可是这差距这么大啊。这不,就下了死命令,要让他自己考上研究生,除了周六日不能回家,必须在学校学习,考不上研究生就没他这个儿子。可是,这怎么可能管用,对王浩翔来说只能算是换了个地方玩而已,虽然比不上在家里舒服。反正,他爸不可能真不要他。
然而昨天那突如其来的灾难,让他本以为要完蛋了。可谁知,刚才他竟看见个哥们,在校园里肆意行走,而那些如同丧尸般怪物看都不看那哥们一眼,他本以为那哥们也是那种怪物,可是细看之后,跟那些怪物的相差许多,倒像一个正常的人。
所以他就试着呼喊试试。
他这一喊不要紧,却立马吸引力大量丧尸,向他的方向涌去。
虽然这些丧尸的视力听力嗅觉要比普通人强,但强不了太多,只要你不在丧尸视野里明目张胆的行动以及故意大喊让他们听见,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只是他们的对疼痛的感知却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普通人杀死一只丧尸的难度要比杀死一个活人的难度高一些,而且必须砍断丧尸的脖颈或脊柱。
既然那个哥们这么不怕死,那李天翊就去成全他好了,其实在王浩宇看见李天翊时,李天翊也已经发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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