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云海市某家小区内,一名年轻男生正坐在电脑前,靠着他那一秒十字的速度,指点江山,激昂文字。
“辣鸡文笔,错字一堆,写的和小学生作文似的,劳资随便在键盘上撒把米,鸡叨的都比你强!”
“这什么剧情?看得我都要吐了!配角人均智障,主角也没带脑子,还有脸求订阅?我呸!”
“说真的,你还是回老家种地吧,别在祸害网文界了……”
“呼,爽了……”
打完最后一个字,年轻人关掉电脑,轻轻呼出一口气,脸上的表情放松了不少。
这人名叫王凡,是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
他没有什么深厚的家庭背景,没有一张帅破天际的脸,更没有什么极强的能力天赋,十多年的学生生活中,也没有做过什么出彩的事情,一个完完全全的普通人。
也正是王凡因为在学校里是一个小透明,没什么关系特别好的朋友,所以几乎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
那个时候他唯一的娱乐方式就是看小说,而王凡也渐渐喜欢上了网文中那种天马行空的感觉。
于是,在他成为十年老书虫以后,因为不满于现在小说千篇一律的套路情节,毅然决然的走上了网文作者这条路。
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战绩二百五。这句话形容王凡再合适不过。
曾经的他对于那些扑街作者表示十分不屑,总说着我上我也行的话,然而一旦真正踏上这条道路,王凡发现自己的成绩更加不堪。
写了十本小说扑了十本,每本小说的评论下面尽是喷子们对他无情的嘲讽,而王凡每次看评论都被气的心态爆炸,但是又不能反驳那些读者爸爸们。
于是王凡每次被喷到自闭,就赶紧换上小号,到其他扑街作者的书下面,化身无情的键盘侠,发泄愤怒。
“终究还是变成了自己讨厌的人。”
王凡神色复杂的看着自己刚刚因为喷的太过火而被禁掉的小号,忍不住感叹了一声。
换上自己专门用来写书的大号,他看了一眼小说那惨淡的订阅量,又一次叹气道。
“弟十一本了,写网文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曾经的王凡,天真的以为网文作者可以成为他糊口的职业,但是在血淋淋的现实面前,他还是放弃了。
毕竟,再过一年,他就要面临着就业或者考研的双重选择了,王凡对自己那可悲的成绩可是一点信心也没有。
“小凡!出来吃饭了!”
老妈的声音从卧室外传来,突然打断了王凡的思绪。
“算了,有些东西急不来。”
他终于还是下定决心改变自己,一狠心将所有有关于小说的软件,全部删除了。
“来了!”
他决定从今天……不,从明天开始,努力学习,争取考研。
离开卧室的时候,他最后看了一眼被自己封存起来的电脑,那里面储存了自己近十年收集的各式小说,还有那十一本扑街小说,可以说是他的宝贝。
“唉!要是小说中那些金手指真的存在就好了,这样的话我或许就不用因为未来而烦恼了……”
这是王凡心里的真实想法,也是他的梦想,一个完全不可能的白日梦。
然而他没看到,就在他离开房子的一瞬间,窗外原本漆黑一片的街道,突然出现了一道宛如白昼的亮光。
……
晚饭过后,王凡靠在窗户边吹着凉风,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心里的思绪又一次回到了晚饭之上。
饭桌上,老爸老妈和他唠叨了很多,还是和以前一样的人生大道理,不过这次王凡听进去了。
既然决定改变自己,那就先从生活习惯开始,多出去散步,不要老是窝在房间里。
“那么首先,饭后遛食走起,我先从……恩?卧槽?”
伸了个懒腰,就在王凡打算出门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就在距离自己一条街道的地方,简直亮如白昼。
“怎么了儿子?”
就在王凡怀疑人生的时候,母亲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老妈,你看那里怎么那么亮?简直和白天似的!”
王凡赶忙指给老妈看。
“我看看,没有啊?什么亮光?”
老妈只是看了一眼就失去了兴趣,显然她根本看不到,王凡不觉得老妈会骗他。
而且更令他感到诡异的是,那么亮的光芒,楼下的行人车辆,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恐怕,这个亮光,只有特定的人……甚至只有自己,才能看到。
“我出去一下。”
和家人打了声招呼,王凡就急匆匆的出了门,虽然不知道那道诡异的亮光,到底是危险还是机缘,但是如果连看都不去看一下的话,王凡是绝对不会甘心的。
怀着激动而又忐忑的复杂心情,王凡逐渐靠近了亮光,而当他真的近距离观察,又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亮光的所在地是一家烧烤摊,而来源,是出自一名看起来和王凡差不多大的男子,不,更准确的说,是那个男子背包里的某件东西。
整个烧烤摊,以那名男子为中心,散发出的光芒,形成了一个直径近十米圆形光罩,而笼罩在光罩内的空间,和晌午一模一样。
而作为光源的不明物体,更是散发出一种朦胧而又虚幻的光芒,这种奇异的场景,王凡可想不出什么科学的解释。
而且无论是外面还是里面,都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显然是根本感觉不到的。
“看来这玩意真的只有我能看见,真是见鬼了,不过也不一定是坏事,万一要真有奇遇呢?”
王凡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环顾四周,发现真的没有什么人表情异样,皆是神色如常,初步判断这可能是独属于自己的能力。
“那么,一定要想办法把东西搞到手,买下来也好,偷也好,抢也好。”
作为一个良好市民,王凡头一次有了突破底线的打算,当然他更希望可以通过正当手段把东西拿到手的。
“我可不介意什么下三滥手段,毕竟只有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王凡目光紧盯着那名年轻男子,心里如此想到。
……
点了几盘肉串,王凡一边吃,一边暗暗观察起了这名男子,刚开始没注意,后来他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认识这个人。
这人名叫林响,是一个毕业没几年的大学生,因为不是本地人,收入又不高,所以一直住在离王凡家不远的城中村里。
王凡上高三的时候,就经常遇到上下班的林响,要知道作为一名高三狗,每天早上五点上学十点回家是常态,这样都能和林响碰见,可见这货到底被公司压榨成什么样。
而且如今三年过去了,王凡大学都要毕业了,林响还是住在那个城中村,可见他到底有多苦逼。
在王凡的印象中,林响这个人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丧——每天看起了愁眉苦脸的,说话也是唉声叹气,做什么事情都显得有气无力。
想到这里,王凡又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眼前这个衣着得体,和朋友们谈笑如常,眉宇间尽是自信的男人。
如果不是对自己的记忆力有相当的自信,王凡绝不承认眼前这个人是林响,因为差距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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