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梦想之都。人们将它称为欧洲的中心,实际上也是如此。
欧洲几乎所有国家,所有城市都被黑手D家族所控制。而伦敦,也并不属于那几个例外。
这座“欧洲的中心”正是欧洲第二大黑手D家族的大本营。
城市中有着无数的人群(人群是一个幻觉,它并不存在),狂欢作乐的人群,渔猎美色的人群,受苦的人群。
每一个人每一天都会在这些数不清的人群中不断游走,不停转换着自己的身份。
史密斯走进了这间名为酒吧,他在这间酒吧里没有任何朋友,也不认识吧台的服务生,并不与酒吧的老板交好,甚至从未觉得这里的酒好喝过。
但他依然会在每天工作结束后来这里喝一杯酒,唯一的且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不想找新地方。
确切的说是,他不想再找一个新地方。
三年前他离开了自己的家族,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抛弃了过去过去的所有,得到了一个全新的身份,
他成为了一个附敌分子。
这一符号代表了他并不喜欢自己现在所在的权力机构。而这,也恰恰说明了,他根本没有抛弃过去,甚至对其十分迷恋。
他被过去所组成,不,或许我们需要在此换一种说法——“他被过去所控制。”
他为一个自己讨厌的权力机构勤勤恳恳的工作了三年,爬到了高位,有了些许的威望。
需要注意的是,他为什么会讨厌这个权力机构?没有最初的因,因此,我们只需要找出那个果。
按照一般的逻辑推理来看,一个人甘愿成为间谍进入一个组织,甚至愿意为此放弃自己的曾经,最大的原因必然是跟这个组织有着深仇大恨。
可惜,这一逻辑被史密斯推翻。在进入这个组织以前,他完全没有跟他们产生过任何的接触,哪怕是间接的都没有。伦敦也并不是他的故乡。
那么他为何要接受这项任务?没人知道,包括他自己。
他不是政府工作者,他只不过是敌对家族的成员,他也并不担心如果拒绝这项任务自己可能就会受到严惩,因为他是主动站出来接受这个任务的。
真是如此?不,不对,这个任务根本就是他自己想出来的!
不过好在他三年前与这三年间的工作内容基本是相同的,现在的家族让他干的事从没有违背过他的道德准则——他成年之后就一直在干这类事情。
他也并不是那么热爱他之前所在的家族,他十分确信,如果有一天,那个和他接头的人暴露了自己的身份,那么他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干掉(也许他一直在等待这样的时机)。
他认同他原来的家族吗?可能吧,只不过他从未想到过这个问题。
那么,他到底为何会选择这样的人生道路?无人能够解答。(或许是因为他说英语没有口音)
“请给我一瓶威士忌。”
他的声音很轻,好在酒吧里的音乐不算太大声——至少没有大到需要让他唤醒本能的程度。
穿着黑色衣服的酒保没有转过头去看他,因为他非常熟悉这个声音,以及这句话。
他对所有古怪的片刻都很敏感。
不过他和他其实并没有过多少交流,他们之间最长的一次谈话是在史密斯第三次来这间酒吧的时候。
在那之前与之后,他们之间的沟通除了这句话和谢谢以外就再无其他。
看得出来,他们都在尽力的摆脱单调化,只是到目前为止都很失败。
史密斯觉得自己在这间酒吧里没有一个熟人,其他常客可不这么想,他们都认识他,并且对他映像深刻。
他总是一个人来,只点一整瓶威士忌,一瓶在任何便利店都能够买到的普通威士忌——更别提它的价格在酒吧里几乎比其它地方贵一倍。
他不开瓶,在吧台前坐半个小时左右就离开。并且每个星期的最后一天,他都是拿到酒后就走。
人们来这里喝酒多是为了享受和友人的相聚,或是喜欢这里的气氛,而史密斯,他显然不是这种人。
注意到他的人都对他的身份十分的好奇,因为他的生活看起来是那么的规律,简直就像个间谍——这正是他最不像间谍的地方——他来这间酒吧的目的是为了监视某个人物。再加上那瓶威士忌,它又蕴含着什么秘密?
但这一猜想很快就被他们自己所推翻。他们一致认为,这样的间谍要不了三天就会暴露,而他们也就根本不会借此发现他的生活轨迹了。
在肯定了自己这一猜想的正确性后(通过他们自己),他们便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并且他们还认定了这家伙只是一个和他们同类的普通人而已。),这是他们注定得到的命运。
嘿,不管这么说,这里可是酒吧,没有人想在这里获得新的烦恼。
酒保的速度很快——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
史密斯接过瓶子,又一次穿过人群。这次的结果依然是失败,他仍被单调束缚着。
快到门口时,史密斯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向某个位置望去。他用一种孤立的目光,直直盯着那里看了几秒便转身离开了酒吧。
天色逐渐变暗,四周的温度降了下来。
史密斯向附近一处公园走去。
他沿着人行道不停的向前走,在这过程里,他惟一注意到的,就是边上的木头长椅。
在数到三时,他停了下来,将手中的瓶子放在了木椅上。
正当他作势要坐下之时,一道声音从后面响起打断了他的动作。
“嘿!那是我的椅子!”
然而,可惜的是,这句话里唯一起到作用的就只有开头的那个嘿了。
史密斯没有理他的话,坐在了椅子上。
“嘿!不列颠佬!快把你的屁股从椅子上挪开,不然我就要用你手旁的那瓶威士忌替你爱护一下你头顶的那些毛发了!”
没有回应。史密斯闭上了双眼,仿佛已与外界隔绝。
“混蛋!这么说你是想尝点苦头了!”
“晚上好。勒鲁瓦。”
事与愿违是人生常态。
这符号性的词汇使这个一脸怒容的男子丧失了所有激情,他叹了一口气,坐在了史密斯旁边。
他低头看了一眼那瓶威士忌。
“虽然我已经说了很多次,可我还是得再继续讲一次,你TM是在伦敦开了一家卖威士忌店的吗?”
“生命的本质,就在于延续生命。”
“这听起来可真是悲哀。”
“你要来一口吗?”
“不,我还是无法接受它的味道。”
“这听起来可真崇高伟大。”
“我想我们已经念完了开场台词。”
“什么?”
“你收获了什么?”
“温斯顿。”
“嗯?什么?抱歉,我想你可能需要进行一次那个神圣的循环了。”
“温斯顿……他回来了。”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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